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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设立海关监管场所应向海关提交的文件


申请设立海关监管场所应向海关提交的文件

 申请设立海关监管场所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:
 
  1.注册书面申请;
 
  2.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(验正本交复印件);
 
  3.海关监管场所的平面图以及座落位置、储存设施、安全条件等说明资料;
 
  4.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。
 
  经海关审核资料和实地考察后同意申请的,由海关颁发准予运营的批准证书及牌证,并建立相应的注册企业和监管场所的档案资料。
 
  第三条 海关监管场所的年审
 
  每年十一月,海关监管场所要向海关注册备案部门提交年度自检报告,申请年检。备案部门根据海关监管场所的年度自检报告,结合平时档案记录,对海关监管场所作出资质定性评估,凭以确定是否延续批准证书的使用期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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